人均用電量這個指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從全球看,人均用電量可以分為這樣四個檔次:第一個檔次是年人均用電量在1萬千瓦時以上的,主要是北美、北歐及澳大利亞等少數發達國家;第二個檔次是5000-10000千瓦時,大部分發達國家都在此列;第三個檔次是 2000-5000千瓦時,主要包括金磚國家等新興市場;第四個檔次是不足2000千瓦時,主要是一些發展中國家和欠發達地區。
圖1 世界各國人均用電量地區差異示意圖
我國人均用電量已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僅為部分發達國家的1/4—1/5。過去十年,我國電力工業快速發展,人均用電量快速增長,從圖2和圖3的對比可以很清楚反映這一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均用電量包含了工業、商業等非生活用電量,人均用電量高并不能直接反映人們生活水平質量高,比如我國內蒙古由于重工業比重大,人均用電量接近9000千瓦時,超過了很多歐美國家。所以,真正能夠反映生活水平質量的,應該是人均生活用電量,我們會在以后的“數說能源”中探討。
圖2 2013年全國各地區人均用電量地區差異示意圖
圖3 2003年全國各地區人均用電量地區差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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