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質發電(含農林生物質、垃圾焚燒和沼氣發電)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新階聯監事長、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袁愛平建議,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內容,加快制定生物質發電產業可持續發展促進政策,鼓勵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技術革新與示范,提升生物質發電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將農林生物質產業納入碳中和發展基金給予支持,大力推進生物質利用市場化運營模式革新。
在《可再生能源法》和相關政策支持下,全國農林生物質發電產業發展迅速,目前已投運和在建項目466個,發電規模僅次于巴西位居世界第二。構建國家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為支撐,解決城鄉各類有機棄物的無害化、減量化處理,實現資源化和能源化綜合利用,走出一條“農業-環境-能源-農業”綠色、自然循環、可持續和高質量發展的建設之路,必須將生態產品的價值納入相關政策制度支持體系予以促進。
袁愛平建議,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以有利于促進農林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和經濟合理為原則,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內容,應明確“中央財政補貼年限為20年”,與風、光發電項目保持一致。同時,修訂“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按照年均利用小時7000~7500小時進行計算較為合適。加快制定生物質發電產業可持續發展促進政策,鼓勵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技術革新與示范,提升生物質發電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減少補貼依賴。應將農林生物質產業納入碳中和發展基金給予支持,立足碳中和與碳達峰目標和“三農”功能屬性,大力推進生物質利用市場化運營模式革新,確立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綠證交易優先權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優先享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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